权威发布今年济宁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再提升
发布时间:2024-04-13 07:53来源:济宁新闻网阅读量:9503
4月11日,济宁市政府新闻办举行“走在前 开新局”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民政专场,介绍2024年济宁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提标工作情况。
今年1月1日起,济宁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再提升。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24元提高到993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45元提高到816元。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202元提高到1292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69元提高到1061元。
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310元提高到2483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848元提高到1987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340元提高到1479元。
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85元提高到199元;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44元提高到149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67元提高到179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49元。
济宁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国安:“城市低保标准、特困标准较上年提高7.5%,农村低保标准、特困标准较上年提高9.5%,孤困儿童生活保障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较上年提高7.5%。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按时足额发放救助保障金,通过主动服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切实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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