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等年收入12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纳税
发布时间:2025-10-03 16:09来源:证券之星阅读量:16187
据人民日报消息,今年10月1日起,按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有关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将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规定》实施后,为减轻平台内从业人员在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环节的负担,国家税务总局还专门制发《规定》的配套公告,明确对包括外卖员、快递员等平台内从业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来预扣预缴税款,即扣除20%的费用和每月5000元的减除费用后,再按3%-45%的七级累进预扣率来计算预扣预缴的税款。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介绍,按照配套公告规定的累计预扣法来计算,对实际月收入在6250元以下的平台上各类外卖员、快递员等无需预扣税款。即便月收入高于6250元被暂时预扣了小额税款,在次年的年度汇算时,大部分外卖员等还可以进一步申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等扣除项目,并依法申请退税。全年来看,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外卖员等从业人员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的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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